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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基本信息
张建权
性别:男
其他任职:浙江思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金华市人大法工委咨询委员、金华市人大地方立法委员会咨询委员 学位:硕士学位 学科:法学 在职信息:退休

个人信息 Personal information

职称:副教授 学历:硕士研究生毕业 毕业院校:华中师范大学 在职信息:退休 所在单位:法学院 入职时间:1986-07-01
  • 个人简介 Personal profile

    一、基本信息

    姓名张建权  

    性别:

    出生年月:1964年10月

    职称:教授、MPA导师

    最后学历:大学  

    最后学位:硕 士

    兼任职务:浙江思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金华市人大法工委咨询委员、金华市人大地方立法委员会咨询委员

    研究领域:诉讼法学、证据法学、法律逻辑学

    开设课程:《民事诉讼法学》《证据法学》《法律逻辑学》等


    二、主持的代表性课题:

    1.主持浙江省教育厅规划课题:《高等学校教育行政违法问题研究》,2004.5-2006.3,已结题。

    2.主持横向课题:《博爱品牌策略研究》,合作,2008.5-2009.12,经费50万元,已结题。

    3.主持横向课题:《集团化公司经营过程中法律风险研究》,2011.1-2013.12,经费36万元,已结题。

    4. 主持横向课题:《控股集团合同管理制度研究》,2014.1-2016.12,经费48万元,已结题。

    5、主持横向课题:《红狮集团标准化管理制度研究》,2017.1-2020.12,经费30万元,未结题。


    三、出版的代表性著作、教材:

    1.《中外法庭论辩选萃》,东方出版社2000年10版(合著)。

    2.《中外奇辩艺术拾贝》,东方出版社2001年12月版(合著)。

    3.《中外谈判艺术撷趣》,东方出版社2002年6月版(合著)。

    3.《逻辑学》,同济大学出版社1995年6月版(合著)。


    四、发表的代表性论文:

    1.《完善现行法官回避制度的理论思考》,《浙江师范大学学报》2002年第6期

    2.《试论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时限制度——兼评最高人民法院<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>中有关举证时限的规定》,《内蒙古社会科学》2004年第3期。

    3.《论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选择》,《广西社会科学》2004年第4期。

    4.《论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层次性》,《温州师范学院学报》2004年第1期。

    5. 《完善我国民事举证时限制度的思考》,《浙江师范大学学报》2004年第2期

    6.《恶意诉讼问题探析》,《浙江师大学报》2005年第2期

    7.《也论认证概念的界定》,《证据学论坛》第三期。


  • 教育经历 Education experienc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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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其他联系方式 Other Contact informati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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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工作经历 Work experienc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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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社会兼职 Professional affiliation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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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研究方向 Research directio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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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团队成员 Team member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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